1、利用各种有效的宣传途径,努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卫生法律法规,院内外大事等。
2、经常进行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宣传教育和职业道德理论教育。
3、认真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党内“三会一课”制度、职工政治学习制度,贯彻执行上级和院党委、领导班子的决议、决定。
4、加强对医院建设、发展工作的宣传报道。
(1)由一名院级领导主管,办公室牵头,各有关部门协同实施。
(2)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内容由党办负责,医院重大活动由院办负责,新设备、新技术、重点科室、学科带头人由医教科负责。
(3)新闻稿件(含文字、图片、影像等)按内容分类,主管领导审查后由办公室统一向新闻单位投送;业务科室广告由医教科统一审查,并报省中医管理局批准备案后方可实施,费用计入科室成本;院内重大新闻报道费用由医院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