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党员外出1—3个月,回来后要及时缴纳党费,并汇报工作学习情况。外出3个月以上时应携带党员证明信,临时转出组织关系,参加所去单位的党组织生活,回医院有参加组织活动情况的证明。
2、长期外出的党员,如果是集体外出,党员在三人以上,应成立临时党小组或支部;单独外出,能转组织关系或带证明信的,在外出期间要以书面形式定期向组织汇报工作学习和思想情况,按期将党费寄回。
3、经常外出的党员,在返回期间要进行必要的教育,本人应主动报告自己的工作、思想和生活情况,特别是遵守党纪国法、清正廉洁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