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标准预防的概念
认定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均具有传染性,不论是否有明显的血迹污染或是否接触非完整的皮肤与黏膜,接触上述物质者,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其基本特点为:
(1)既要防止血源性疾病的传播,也要防止非血源性疾病的传播。
(2)强调双向防护,既防止疾病从病人传至医务人员,又防止疾病从医务人员传至病人。
(3)根据疾病的主要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包括接触隔离、空气隔离和微粒隔离。
2、标准预防的措施
(1)洗手: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及其污染物品,不论其是否戴手套,都必须洗手。遇有下述情况必须立即洗手:摘除手套后、接触病人前后、可能污染环境或传染其他人时。
(2)戴手套:①接触病人的上述物质及其污染物品时;接触病人黏膜和非完整皮肤前均应戴手套。②对病人既接触清洁部位,又接触污染部位时应更换手套。③在任何情况下处理深层体液时必须戴手套。完成工作后应尽快脱去被血液、体液污染的手套。
(3)上述物质有可能发生喷溅时,应戴眼罩、口罩,并穿防护衣,以防医护人员皮肤、黏膜和衣服受到污染。
(4)被上述物质污染的医疗用品和仪器设备应及时处理,重复使用的医疗仪器设备应进行清洁和适当消毒。
(5)及时处理污染的床单,防止接触病人的皮肤与黏膜,以防污染衣物及微生物传播。
(6)锐利器具和针头应小心安放,及时置于固定的容器内,以防刺伤。
(7)医护人员进行各项医疗操作前后,在清洁及环境表面消毒时,应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
(8)可能污染环境或不能保持环境卫生的病人应予隔离。
3、加强教育,加深护士对医疗锐器伤和职业暴露的认识,掌握标准预防的概念和措施,并予以重视。
4、教育并纠正护士的不规范操作。不规范操作主要有:将用过的锐器或注射器进行分离、浸泡、清洗;将用过的针头套回针帽;将血液或体液从一个容器转到另一个容器;将针头遗弃在不耐刺的容器中;不及时处理用过的利器等。
5、在进行侵袭性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有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利器刺伤或者划伤;视力不佳者,要求必须戴眼镜,保持视力的清晰。
6、掌握医疗锐器伤的处理原则及方法,减少污染物对环境和工作人员的二次污染。处理原则是:锐器使用后立即放入固定的坚硬的利器盒里;对重复使用的注射器和其他医疗器具进行严格的灭菌处理;禁止徒手接触污染的利器,手术中利器应用传递容器传递。
7、意外暴露后的处理
(1)皮肤意外接触到血液或体液,立即用肥皂和流动水冲洗。
(2)血液或体液意外进入眼睛、口腔等,立即用大量生理盐水冲洗。
(3)被污染的针头刺伤后,应立即挤出伤口血液,然后用肥皂和清水冲洗,再用碘伏和乙醇消毒。必要时进行伤口处理。
(4)意外暴露后必须在24小时内报告护士长,并同时填写利器伤不良事件上报表,由所在科室主任或护士长确认后上报感染控制科和预防保健科。
(5)预防保健科进行登记备案,并会同感染科专家进行危险性评估。尽可能追寻利器源,根据利器源情况确定跟踪检查项目及观察时间。由感染科专家根据伤情制定预防用药方案。①利器源为乙型肝炎病人,应查肝功能及二对半(伤后及时查、6个月时复查),注射高价免疫球蛋白,若HBsAg阴性者则接种乙肝疫苗。②利器源为丙型肝炎病人,应查肝功能及抗- HCV(伤后及时查、6个月时复查、1 2个月时复查)。③利器源为HIV病人,则按照HIV职业暴露处理。
(6)跟踪期间,特别是最初的0~12周内,不应献血和母乳喂养,性生活时戴避孕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