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文件是病人在住院期间的各种检查、诊断、治疗与护理的重要记录,是为医疗、教学、科研积累有价值的原始资料,它不仅是卫生机关的统计材料,又是检查医疗护理质量的重要依据,也是法律上的依据。
一、护理文件由病房护士长管理,护士长不在时由值班护士负责。各班护理人员均须按管理规定执行。
二、病区护士文件摆放有序,病历中的各种表格均应排列整齐,不得撕毁、涂改或丢失,用后必须归还原处。
三、病人不得自行携带病历出科室,外出会诊或转院时,只许携带病历摘要。需手术、特殊检查时病历应由相关科室人员负责携带。
四、各项护理文件书写要及时、准确、真实。病人出院或死亡之后,病历须按规定排列整齐,护理病历随医疗病历送交病案室负责保管。
五、交班报告本及其他护理记录按规定要求书写,并妥善保存1年,以备查阅。
六、护士长每周检查各种护理记录单的书写质量,做好质控记录。
七、实行院护理文书检查小组一护士长一病区监控员三级质量管理。由护理文书小组每月进行从质控检查,分析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