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扎实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机制建设,教育全院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牢固坚守纪律底线和法律红线,做到知纪遵纪,明纪守纪,把纪律观念融入日常工作中去,院纪委特设《医院纪法每月学》栏目,收集一些医疗系统有关案例进行剖析,来普及全院纪法教育。本期主题为:遇到恶意投诉怎么办?
医院工作人员应该积极面对、妥善处理各方建议或投诉,这对于改善医疗服务至关重要。但有的投诉完全是捏造事实,对医务人员进行诬告诽谤,纯属为发泄不满情绪或其他目的,严重影响被投诉人的工作和生活。面对这样的情况,应当做如下处理:
一、保留证据,及时报告。如果发生上述情况,医务人员可以通过截图、录音等方式保留证据,及时向院纪委、院行风办等部门报告相关情况,请求给予帮助。如果恶意投诉人是公职人员的,可以向相关部门反映有关情况。
二、果断报警,制止违法。如果投诉人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人身安全,或者公然侮辱,捏造事实诽谤,或者发送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达3次及3次以上,或者偷窥、偷拍、散布隐私等,果断报警处理。
三、依法维权,追究责任。依据《民法典》《刑法》等相关规定,追究当事人民事侵权责任、刑事责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