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处方药系指经过医生处方才能从药房或药店获取并要在医生监控或指导下使用的药物。国外常用的术语有:Prescription Drug.Ethical(Ethic) Drug,Legend Drug(美国用),简称R。R表示医生须取用其药,这在处方左上角常可见到。
处方药大都属于如下情况:刚上市的新药:对其活性、副作用还要进一步观察;可产生依赖性的某些药物:如吗啡类镇痛药及某些催眠安定药物等;药物本身毒性较大:如抗癌药物等;某些疾病必须由医生和实验室进行确诊,使用药物需医生处方,并在医生指导下使用,如心血管疾病药物等。
非处方药是指那些不需要医生处方,消费者可直接从药房或药店购取的药物。国外常用的术语有:Nonprescription Drug,Over the Counter Drug,Home Remedies.Proprietary Nonprescription Drug(多指商品名非处方药,日本常用),而美国称之为“柜台销售药(Over the Counter Drug)简称为OTC Drug,为了方便,将OTC Drug略称或代称为OTC。已成为国际上通用的(或习惯用语)非处方药简称。所以,当你在报纸、杂志、书籍上见到OTC字样,即指非处方药之意。患者可根据病情自我判断,在没有医生指导下有选择地购药,用以缓解轻微短期病症及不适,治疗轻微病症并按规定方法使用是安全有效的。这些药物大都属于如下情况:感冒、发烧、咳嗽;消化系统疾病;头痛;关节疾病;鼻炎等过敏症;营养补剂,如维生素、某些中药补剂等。
非处方药具如下特点:使用时不需医药人员监督、指导;按标签或说明书的指导使用,说明文字通俗易懂;适应症是病人能自我作出诊断的疾病,药品起效迅速,疗效确切,能使患者清楚的感受得到;有助于保持和促进健康;不含毒和成瘾成分,有高度的安全性,不引起依赖性,毒副反应率低,不在体内蓄积,不诱导耐药性和抗药性;儿童、成人应用的非处方药分别制备或包装。在不良条件下储存仍保持稳定。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的主要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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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药 |
非处方药 |
疾病类型 |
病情较重、需要医生确诊 |
小伤小病或解除症状 |
疾病诊断者 |
医生 |
患者自我认识和辨别,自我选择 |
取药凭据 |
医生处方 |
不需处方 |
主要取药地点 |
医院药房、药店 |
药店(甲类);超市(乙类) |
剂量 |
较大 |
较小,剂量有限定 |
服药天数 |
长,医嘱指导 |
短,有限定 |
品牌保护方式 |
新药保护、专利保护期 |
品牌 |
宣传对象 |
医生 |
消费者 |
广告 |
不可上广告 |
批准后,可上大众媒介或广告 |
二、非处方使用常见错误现象:
1、“老毛病”现象 某些患者凭着自我感觉不适,或个别明显体征,自我判断是“老毛病”,便不加思索选用过去曾用的某药。如此这样反复选用某药,将会造成一些不利因素。如:(1)有可能因某种药的多次反复使用,而产生药源性疾病。而且老毛病复发,其诱发因素并非相同,某些临床体征并非完全一致,原来所用药物也难以兼治新出现的并发体征。(2)反复长期使用某种药极易产生耐药性,使某药用量要加大,但效果并不隹,毒副作用反而增强,导致病情恶化。
2、随意增减药物用量有些病人用药不能按时定量,疗程不分长短,忘服、漏服、乱服现象时有发生。究其原因:有的病情稍有好转,不适感觉明显减轻时,就不想再用药;有的因工作忙或其他原因,用药不便而忘服;有的为治病心切,急于求成而乱服,使用剂量随意加大,或在短时间内频繁更换品种,这种不规范用药,尤其是抗生素类药物,易导致耐药菌种增多,二重感染等,使病情复杂化,给治疗带来困难。因此,使用非处方药,应该参照药物说明书上的规定,严格掌握用量和疗程,这样才能保证用药安全有效。
3、自诊不明,模仿他人用药 有的病人自诊不明确,感到某种疾病症状与他人相似,就模仿他人用药,却忽视了一人会有多种疾病共存,同一种疾病会有多种症状同时出现的可能性,即使疾病相同,人与人之间还存在个体差异和不同诱发因素等。如常见的细菌性肺炎,共同的临床表现为发热、咳嗽、咯痰、胸痛、白细胞数增高等,按病因不同,可分为链球菌性肺炎、金黄色葡萄球菌性肺炎、绿脓杆核菌性肺炎等,根据其致病菌种,症状性质、急缓程度等不同情况,所用药物也就必然不同;还应该注意到同一药物对于不同的病人会产生不同的效果。因此,要因病、因人科学地使用非处方药物,才能达到预期的疗效。
4、多药并用一部分医患双方都有这种心态,对一时难以确诊的疾病,采取多药并用,认为可达到防治兼顾,事实上无指征的多药并用,必定会搅乱人体正常防御功能,易引起药物与药物、药物与机体之间的相互作用,不良反应发生率明显增高,有时会产生并发症使病情加重,有时会掩盖病情症状,延误对疾病准确疹断和治疗的机会。所以对可用可不用的药物不要用,能用单一药物就不宜多药并用。
5、家庭药品久备不常用现象 有些人为备急用,总是多买些药作为家 庭备用药,以便偶尔用之。由于患者缺乏对药物基本知识的了解以及家庭保存条件的限制,不能按药物的特性加以贮存保管,有些药物因吸潮、霉变、过期而造成浪费。因此家庭用药不宜久备,不宜多备,在保管上要按照药物的理化性质,采取避光、防湿、低温、密闭等相应措施,经常查看、更换、确保家庭备用药品的质量。
为提高自我保健能力,提倡建立自我保健用药记录卡,详细记录健康状况、所生疾病发展过程、所用药品名称、用法用量、以及用药前后变化情况等内容,作为自身保健档案资料,通过这样不断对比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对科学、合理使用非处方药物、提高健康素质将会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三、非处方药专有标识管理规定(暂行)
为规范非处方药药品的管理,根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如下:
1、非处方药专有标识是用于已列入《国家非处方药目录》,并通过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核登记的非处方药药品标签,使用说明书、内包装、外包装的专有标识,也可用作经营非处方药药品的企业指南性标志。
2、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制定、公布非处方药专有标识及其管理规定。
3、非处方药药品自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非处方药药品审核登记证书》之日起,可以使用非处方药专有标识。
非处方药药品自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非处方药药品审核登记证书》之日起12个月后,其药品标签、使用说明书、内包装、外包装上必须印有非处方药专有标识。未印有非处方药专有标识的非处方药药品一律不准出厂。
4、经营非处方药药品的企业自2000年1月1日起可以使用非处方药专有标识。、经营非处方药药品的企业在使用非处方药专有标识时,必须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坐标比例和色标要求使用。
5、非处方药专有标识图案分为红色和绿色,红色专有标识用于甲类处方药药品,绿色专有标识用于乙类非处方药药品和用作指南性标志。
6、使用非处方药专有标识时,药品的使用说明书和大包装可以单色印刷,标签和其他包装必须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色标要求印刷。单色印刷时,非处方药专有标识下方必须标示"甲类"或"乙类"字样。
非处方药专有标识应与药品标签、使用说明书、内包装、外包装一体化印刷,其大小可根据实际需要设定,但必须醒目、清晰,并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坐标比例使用。
非处方药药品标签、使用说明书和每个销售基本单元包装印有中文药品通用名称(商品名称)的一面(侧),其右上角是非处方药专有标识的固定位置。
7、违反本规定,按《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罚。
8、本规定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四、非处方药选用要诀
非处方药,一般具有安全性好、疗效确切,毒副反应小、质量稳定、应用方便、价格合理、易于贮存等优点。同时,标签与说明书颇为详细,且通俗易懂,便于病人阅读。然而,如果有些病人缺乏医药知识,盲目购买使用药品,反而会贻误诊治或加剧病情。那么,选用非处方药有何要诀呢?
1、判断疾病 病人购药前,应根据症状,结合自己掌握的医药知识,对疾病作出明确判断,也可向销售药品的专业人员咨询,以便准确选择药品。对于无法自我判断的疾病,则应及时到医院就诊。
2、看说明书 正规药品说明书,需具有批准文号、药名、主要成分、药理作用与适应证、用法用量及不良反应、禁忌证等内容。病人应将其与自己的症状相对照,视适用与否。
3、索取凭证 购买药品后,应要求开具发票,写清药名等内容,并将其妥善保存,以防不测。
4、准确用药 遵照药品说明书,结合病人的性别、年龄、体重等因素,掌握用法、用量、次数、疗程。其中用药量特别重要,因药物进入血液后,必须达到一定浓度,方能奏效。换言之,若用量不足,非但无效,反而使病菌产生抗药性;若用量过大,又会增加毒副反应,乃至引起药物中毒。
5、检查期限 对药品包装上标明的生产日期与有效期及贮存条件等,应用前须详细检查,若已过期,即不能使用。否则会降低或失去疗效,甚至产生毒性反应,危及生命。
6、避免联用 有些病人对用药存在贪多心理,认为品种愈多(如中西药合用等),则保险系数愈大。殊不知相互配合不当,尤其品种愈多,毒副反应愈益严重。
7、需要强调指出的是,任何药物都有毒副反应,只是程度不同而已。非处方药物较为安全,是相对而言的。如果病因不明,病情不清,则以不用非处方药为好。若用药后不见效,或有病情加重迹象,甚至出现有皮疹、瘙痒、高热、哮喘,以及其他异常现象,应立即停药,去医院诊治。